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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版权声明的写法

看了不少朋友的个人网站,有一个小问题,似乎很多朋友都忽略了,那就是版权声明的写法。虽然那只是一小行字,不过作为设计师也好,作为个人的爱好也好,版权的标志都是满重要的。
从法律角度看,加入了伯尔尼公约的国家,版权保护是随着作品(无论是文字,还是图片)的问世的即刻就得到版权的保护的,并不是必须要声明。但是作为惯例,这一小行文字还是有很好加强意识,提醒浏览者,所观看的内容是受到版权保护的。
正确的格式应该是:Copyright [dates] by [author/owner]
© 通常可以代替Copyright, 但是不可以用(c)。 All Rights Reserved 在某些国家曾经是必须的,但是现在在大多数国家,都不是法律上必须有的字样。
参见下面几个正确的格式:

©1995-2004 Macromedia,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©2004 Microsoft Corporation. All rights reserved.
Copyright © 2004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. All rights reserved.
©1995-2004 Eric A. and Kathryn S. Meyer. All Rights Reserve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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